2020年辽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沈哈高速铁岭北出口南行500米)。
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54.2万平方米(约813.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9.7平方米,生均宿舍4.0平方米/生,生师35.2,专职教师312人,其中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职教师37.5%,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职教师34.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7.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9427.8元/生,书籍48.2万册,生均书籍42.2册/生。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无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省、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书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书
辽宁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
五、收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款方式:学生因某种原因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剩余学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学院根据学业成绩和日常表现设立奖学金: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高校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健康状况要求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他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3、高校志愿和录取方式
2020年,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招生模式。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录取专业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者,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当备案结果相同时,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结果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站
电话:
传真:
邮编:
网址: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