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近日公布2023年2023年 年度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校、技术学校,不含五年试点学校)和独立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主管单位同意,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可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
招生对象如下:
1.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复员军人。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外省市户籍从业人员、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
3.本市初中毕业生,具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
4.各招生学校不得招收以下人员:高中生;初中生;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毕业、辍学);符合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毕业生随迁子女的条件,并参加初中 当年被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分为春季和秋季。符合注册条件的,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毕业证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春季班注册时间为2023年1月至3月底;秋季班注册时间为2023年7月至8月底。
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学校自主招生。学校可以根据办学条件独立确定招生对象、招生人数、招生方式和录取原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实行注册。学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定向或委托培训招收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