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开展了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专门制定了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院校(专科)的招生 。
第四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哈尔滨市政府创办的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黑龙江省政府审批,教育部备案。
第六条 办学水平: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取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 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刘敏 刘申
副组长:王海山 孙百鸣 夏青山
成员:张显阁 杜丽萍 金淼 雍丽英 谢吉龙 王天成 刘国俊 徐翠娟 柳旭 田瑞 张勃 张明明 孟向伟 栾强 李天欣 于星胜 刘艳华 单林 马国香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
主任:夏青山
成员:张显阁 侯松涛 钟涛 满丽丽 邹恒洋 杨峰
招生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落实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招生相关政策,制定高校招生计划。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条 2020年,学院招收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批准为准。
第十一条 2020年,学院将招收前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将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录取分数线,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考生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考试,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黑龙江省考生按专业优先原则录取;外省考生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成绩相同的考生(同分末段)按数学、综合、外语、语文成绩录取,文科考生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无限。
第十五条 2020年,黑龙江省各艺术专业招收考生,文化课成绩按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按2020年普通高校美术专业课省级考试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参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改革发展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有关文件收取学费。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学费7500元/年;动画制作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空乘、国际邮轮管理、家具艺术设计学费9000/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年。学费等费用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励和助学金政策,并设立学院级奖励和助学金。学院级奖学金每学期评估一次;学院级助学金是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措施之一,每学期评估一次。学院通过银行向合格的学生申请学生贷款。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解释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的所有权。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hzjxy.org.cn 招生联系电话:0451-8662346、86681627、86636745 传真:0451—86683403 邮编:150081 电子信箱:8103318@qq.com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