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楠小航 记者 仲茜)普通高校飞行员专业招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一直是关注焦点。特别是近年来高校与各大航空公司联合办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开展 " 订单班 ",更是关注越来越高。11 月 3 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布了《2021 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以下简称 "《简章》"),与往年相同,该校 2021 年计划招收飞行员学员,均为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将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招收学生入校后将实行军事化管理,并设有淘汰机制。
△南航校园
据介绍,南航民航学院(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 " 交通运输工程 "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十余年来,学校先后为国航、东航、南航、深航、厦航、川航、春秋、吉祥、顺丰、首航、海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 6000 余名,是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权威发布】准飞行员培养进程分为 3 个阶段
根据《简章》内容,南航飞行技术专业 2021 年计划在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上海市等 12 省市,共计招收 320 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 / 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招收学生委托培养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以及顺丰航空。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 CCAR-141 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南航校园
【报名条件】视力好、身高适中,高考选课有要求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 参加 2021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 / 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
4. 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要求在 16 到 20 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 2001 年 9 月 1 日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要求 168-188 厘米之间,校企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对身高有专门要求的南航予以认可。
5.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 字表)不低于 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 -4.50D--+3.00D 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 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 2.50D;双眼不应经过任何手术;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6.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7. 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报名流程】
报考南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 或 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申请组合、参加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 " 有效招飞申请 ",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南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不在考生 " 有效招飞申请 " 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学校将不予录取。
具体流程如下: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咨询电话:025-52112751、52112753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招飞网址:http://zf.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邮编:211106
【温馨提示】在校实行军事化管理,设有淘汰机制。
1. 学生在校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
附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
( 校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