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再次紧急提醒
12月7日龙泉公办职高有哪些学校,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舞阳县两名境外返漯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判定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我市辖区内共有255名密切接触者。市县两级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对上述密接者及其次密接者进行排查、流调、管控、检测等,目前我市未出现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可控状态。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及时向广大市民发布最新疫情动态。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每位市民群众都不是旁观者。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若与上述密接者行动轨迹交叉或重合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若有隐瞒不报、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适龄人群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体温测量,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2021年12月9日
周口市川汇区寻找次密接者的通告请速速报告,瞒报违法龙泉公办职高有哪些学校!2021年12月7日,接到市疫情指挥部转发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查函,要求协查两名境外返漯被判定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川汇区辖区共有14名密切接触者,按照周疫情防指办[2021]97号文件要求,均已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现紧急寻找与该14名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该14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如下: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川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报备,并按相应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凡有瞒报、漏报、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举报电话:0394-7891660。
每一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提醒广大居民群众,疫情形势异常严峻,防控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龙泉公办职高有哪些学校;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川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医院、影院、胖东来……新乡卫滨区公布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2021年12月6日,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其中张某某为石家庄市1名满洲里输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在石家庄市集中隔离,12月7日、8日、9日进行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10日解除集中隔离。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张某某12月1日至5日在我市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张某某,男,43岁,已接种2针次新冠疫苗。
12月1日8:58—15:30 在新乡县人民医院区域驻留
12月2日9:05—9:45 在卫滨区邮政大楼区域驻留
12月2日10:18—11:32 在红旗区健康影院区域驻留
12月3日14:06—17:11 在卫滨区人民路123号院、金泉宾馆区域驻留
12月4日11:25—12:20 在红旗区大胖区域驻留
12月4日16:00—17:19 在卫滨区百货站家属院、交电站家属院区域驻留
12月5日11:22—12:12卫滨区中同街新乡购物城区域驻留
请与该人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区疫情指挥部热线:0373-2826096
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扶沟县寻人:请以下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扶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
一、及时主动报备行程
12月5日11:45—13:40,乘坐由周口中心站发往扶沟县的市县客运班车(车牌号:豫P77170)的16名乘客。其中,站内上车13人,荷花市场上车3人;练寺镇下车1人,扶沟县城下车12人。
12月5日12:15—13:55,乘坐由周口中心站发往扶沟县的市县客运班车(车牌号:豫P8C379)的10名乘客。
12月5日14:02—15:28,乘坐由扶沟县北关汽车站发往白潭镇的城乡客运班车(车牌号:豫PP6353)的23名乘客。其中,站内上车17人(含4名儿童),中原银行上车4人,北关大桥上车2人(含1名儿童);大李庄乡政府下车1人,白潭社区下车2人,白潭街小岗杨下车20人。
12月5日14:00—15:36,乘坐由扶沟县北关汽车站发往江村镇的城乡客运班车(车牌号:豫PK9181)的13名乘客。其中,站内上车9人,大李庄上车1人,包屯上车2人,四站上车1人;四站下车3人,江村镇下车10人。
请以上乘车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
二、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和接触史。
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扶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驻马店再发提醒公布24名密接者活动轨迹12月9日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再次发布紧急提醒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漯河病例的紧急提醒(四)
12月7日,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12月6日,舞阳县两名境外返漯人员刚下火车即被隔离,经核酸检测呈阳性,判定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已经被送往省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现将我市有关密切接触者活动情况通报如下,请与相关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的市民朋友,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断。
西平县
1.王某某,2021年12月5日10:00从沈丘乘坐K1048次列车(05车厢0011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12:00左右从漯河火车站下车坐公交车(豫Q00678D),于13:40左右回到西平县汽车站。13:50步行到龙泉花园酒店9楼907房间住宿(全程戴口罩)。19:30左右到火车站义和烩面吃饭,同时共同就餐人员李某某、衡某某、樊某某、王某某、吕某某、衡某某,20:10左右回到龙泉花园酒店住宿,当日未再外出。
12月6日中午12:00左右在火车站附近的蔡寨饺子馆吃饭,同时共同就餐人员李某某、衡某某、樊某某、王某某、吕某某、衡某某。12:40左右就餐后回到龙泉花园酒店。20:30左右上述人员在“一家亲”削面馆吃饭。21:10分钟左右回到龙泉花园酒店。当日未再外出
12月7日上午11:45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蒋某,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94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 12:25分坐公交车(车号不详),于14:00到西平汽车站下车,14:05步行回到西平县柏城镇业勤小学楼上5楼西户家中(全程戴口罩)。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张某某,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79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于12:10坐漯河至权寨的公交车,13:30回到权寨街(车号不详,全程戴口罩),到权寨下车后,骑电车回到师灵镇家中(其姐姐张某送的电车)。于14:20回到家后,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上午8:00左右自己骑电车到师灵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后,于9:10直接回家(全程戴口罩),到家后未外出。
12月7日上午8:10左右自己骑电车去师灵镇卫生院取核酸检测报告(全程戴口罩),于9:05后直接返回家中。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王某,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21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出火车站后步行到漯河汽车站等车。17:00左右坐漯河至五沟营公交车(车号不祥,全程戴口罩),18:10到五沟营车站下车后由父亲李某某开三轮18:30分左右回到家中,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李某某,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19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出火车站后步行到漯河汽车站等车。17:00左右坐漯河至五沟营公交车(车号不祥,全程戴口罩),18:10到五沟营车站下车后由父亲李某某开三轮18:30分左右回到家中,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李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3:42从无锡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117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外甥张某某的私家车回盆尧乡于营村委14组家中,下午13:10到家。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马某某,2021年12月4日23:42从无锡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118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外甥张某某的私家车回盆尧乡于营村委14组家中,下午13:10到家。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王某某,2021年12月4日23:09至12月5日11:52,从苏州乘坐K1048车(02车0031座)到达漯河火车站下车。
12月5日11:53至12:10出火车站,12:11至12:30步行到达火车站附近吃一碗凉皮,20分钟后在15公交站牌等车,半个小时后未等到车,13:30左右步行到汽车客运站候车室继续等车至14:30,14:30左右乘漯河至五沟营的15路公交车,车上大约十五六人。15:30左右到达陈毛寨下车,由其姐姐王大彦骑电车接回盆尧陈庄家中,15:50到达家中,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12月6日8:00至13:00在家中一直未外出,13:01其姐姐王某某骑电车陪同王某某前往西平,14:00至15:20二人一直在新大新生活广场三楼男装闲逛,15:21至15:30在新大新门口停留片刻,15:33又返回三楼男装休二区,买了一件毛衣和羽绒服,15:55在收银台付款,16:00离开新大新。二人骑电车17:00左右到达家中。
12月7日在家一直未外出,20:00骑电车去百汇酒店隔离。
9.张某某, 12月5日02:18分从南京乘坐k1048次列车(03车厢0081号),于当日11:52分在漯河火车站下车,12点30分在漯河汽车站乘坐漯河至五沟营公交车13点30分在盆尧镇米汤杨桥头下车,由父亲骑电车接到张渡口舅舅张运才家奔丧,张运才户籍地址:西平县盆尧镇张渡口村14组。5日晚在其舅舅张运才家居住.
12月6日上午在舅舅家办丧事,13点办完丧事后回到自己家中,未外出.
12月7日10:00和母亲骑电车到西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报销其姥爷的医药费,11点到喜盈门二楼买一包螺蛳粉,又到三楼服装区5分钟,全程佩戴口罩,11:30出来后,骑电车到高速路口旁边加油站坐车,刚买过票接到家人电话回到家中未外出。
10.宋某某,2021年12月4日23:09分从苏州乘坐k1048次列车(05车厢0103号),12月5日11:52分在漯河火车站下车,12:00在漯河火车站乘坐漯河至西平的白色公交车,车上约30人。13时左右在西平县交警队大门口西边50米路南下车, 13:30转乘西平至芦庙的班车,14:10分在专探老庄村(进老庄村从东数第二个路口)下车,下车时车上有乘客大约10人。下车后与同乘k1048次车的xxx步行去xx家,然后由同乘k1048次车的xxx驾车将xxx送回家中。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在接到流调电话前居家未外出,19点在柏汇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11.肖某某,2021年12月4日23:09至12月5日11:52,从苏州乘坐K1048车(02车0057座)到达漯河火车站。
12月5日11:53至12:10出漯河火车站。12:11至12:30步行到过漯河汽车站,12:31至14:29一直在漯河汽车站等车。14:30左右乘漯河至五沟营的15路公交车于15:30左右到柏苑办事处下车,15:45步行回到家中,后一直未外出。
12月6日在家一直未外出。
12月7日在家一直未外出。
12.丁某某,2021年12月4日22:12,乘k1048次列车(02车0080座)12月5日11:52到漯河,乘车期间佩戴口罩.下车后拼车,车牌号,豫QDM681,同车人员共7人,12点40左右到家后一直未外出。
13.刘某某,2021年12月4日22:12分乘坐K1048车(02车0094座)于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下车。乘车期间佩戴口罩。由其家人开三轮车接回家中。
12月6日未外出。
12月7日到环城乡武岗南淤泥河边钓鱼。
14.崔某某,2021年12月4日23:09分从苏州乘K1048列车(05车厢,0079号),12月5日11:52分在漯河站下车,后直接去漯河银河创意酒店住宿,晚上在街边买肉夹馍。
12月6日上午一直在酒店休息,中午拼车(4人)于12:41分到达西平县车管所,后乘西平-芦庙班车于13:20左右到达专探车站,其爷爷骑电车接回家。
12月7日11:20驾车去西平护城河路鸡公山炒鸡王与朋友一餐饭,下午4:10自己去柏汇酒店隔离。
15.白某某,2021年12月5日08:08分从阜阳乘K1048列车(05车厢,0009号),11:52分在漯河站下车,在漯河火车站南汽车站内乘坐漯河至西平大巴车(车上人数不详)。14:20到达西平火车站,在西平火车站一人乘坐出租车大约14:40回到焦庄白庄家中。
12月6日:9:30-10:12在西平县人民医院门诊中医喉科,10:13-11:25在西平县人民医院门诊神经内科、CT室,11:30-12:30在西平县人民医院西的路西的伊真香餐馆吃饭。
13:30-13:50在西平县博雅医院看望病号,14:20-15;30在西平县人民医院彩超室、门诊大厅。15:55-17:09到西平县麦霸KTV南路西雷丁电动车店。
12月7日至集中隔离前居家未外出。
16.张某某,2021年12月5日00:13分从常州乘K1048列车(02车厢,0061号),11:52分在漯河站下车, 12:20-14:20在漯河汽车站附近等车,14:23-15:25乘坐漯河至五沟营的公交车,15:28-16:00从顾庙步行至家中。
12月6日至12月7日集中隔离前居家未外出。
17.黄某某,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列车(01车厢0112座),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12:30与其丈夫、儿子三人前往漯河丹尼斯美食街吃饭(具体吃饭摊位不清),13:05三人自驾车返回西平宋集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2月6日11:00与其丈夫自驾车前往朱明村委医院进行检查,11:35夫妻两人自驾车返回宋集家中,18:00夫妻两人自驾车前往宋集乡于桥母亲家中,19:10夫妻两人自驾车返回宋集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2月7日上午11:00去宋集街赶会(露天),12:00返回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8.苗某立,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列车(01车厢0073座),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12:35在漯河火车站路西恒通汽车站乘坐公交(车牌号不详)回家,13:05在漯五路文寺下车,后与母亲乘骑电车返回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2月6日居家无外出。
12月7日居家无外出。
19.于某某,2021年12月4日23:09从苏州乘坐K1048列车(05车厢0101座),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12:30在漯河火车站直接乘坐公交车(车牌号不清)返回西平,13:05在西平县交警队下车,13:25又乘坐去芦庙乡的公交车(车牌号不清),在专探老庄西侧路口下车,14:10下车后与同时乘坐K1048次列车的宋某灿步行前往老庄朋友家中,15:30于某民开车送宋某灿回双河家中,16:20自行驾车回到谷河家中,18:00左右步行前往专探中学东的凉皮店(店名不详)吃饭,18:30后步行返回专探乡谷河的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2月6日18:00左右步行去专探乡谷河9组大哥家中吃饭,后步行返回家中,居家无外出。
12月7日居家无外出。
20.樊某某,2021年12月4日23:09分从苏州乘K1048列车(03车厢,0046号),12月5日11:52分在漯河站下车,然后与张某某、暴某某拼车(共4人)于下午1时13分左右到西平县城金梁桥附近金桥愉家宾馆大约逗留20分钟后,下午1时35分左右,三人又步行去步行街宜家宾馆,在宜家宾馆逗留30分钟左右,下午2时5分左右,三人又在步行街闲逛。下午5时左右,三人又步行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晚上11时左右,三人骑单车又去嫘祖公园对面MEXX酒吧喝酒至凌晨1点左右。
12月6日凌晨1点半,三人又从酒吧出来,骑单车又回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喝到早上7时40分左右,三人又骑单车去东关广场附近的天心乐园去打台球,中间三人未再外出,一直在台球室玩到晚上7时左右,然后三人又出来步行去嫘祖公园、职教公寓、洪河公园转圈玩,玩到夜里11时30分左右,三人又去杨高附近的路边喝酒到7日7时左右。
12月7日凌晨7时左右,三人又去职高后面的公园玩,直到下午1时30分左右接到疾控中心流调人员电话后,三人才步行去柏汇酒店去隔离。期间未戴口罩,下午3:20分三人已在柏汇酒店隔离。
21.暴某某,2021年12月4日23:09分从苏州乘K1048列车(02车厢,0108号),12月5日11:52分在漯河站下车,然后与张某某、樊某某拼车(共4人)于下午1时13分左右到西平县城金梁桥附近金桥愉家宾馆大约逗留20分钟后,下午1时35分左右,三人又步行去步行街宜家宾馆,在宜家宾馆逗留30分钟左右,下午2时5分左右,三人又在步行街闲逛。下午5时左右,三人又步行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晚上11时左右,三人骑单车又去嫘祖公园对面MEXX酒吧喝酒至凌晨1点左右。
12月6日凌晨1点半,三人又从酒吧出来,骑单车又回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喝到早上7时40分左右,三人又骑单车去东关广场附近的天心乐园去打台球,中间三人未再外出,一直在台球室玩到晚上7时左右,然后三人又出来步行去嫘祖公园、职教公寓、洪河公园转圈玩,玩到夜里11时30分左右,三人又去杨高附近的路边喝酒到7日7时左右。
12月7日凌晨7时左右,三人又去职高后面的公园玩,直到下午1时30分左右接到疾控中心流调人员电话后,三人才步行去柏汇酒店去隔离。期间未戴口罩,下午3:20分三人已在柏汇酒店隔离。
22.张某某,2021年12月4日23:09分从苏州乘K1048列车(02车厢,0109号),12月5日11:52分在漯河站下车,然后与樊某某、暴某某拼车(共4人)于下午1时13分左右到西平县城金梁桥附近金桥愉家宾馆大约逗留20分钟后,下午1时35分左右,三人又步行去步行街宜家宾馆,在宜家宾馆逗留30分钟左右,下午2时5分左右,三人又在步行街闲逛。下午5时左右,三人又步行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晚上11时左右,三人骑单车又去嫘祖公园对面MEXX酒吧喝酒至凌晨1点左右。
12月6日凌晨1点半,三人又从酒吧出来,骑单车又回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喝到早上7时40分左右,三人又骑单车去东关广场附近的天心乐园去打台球,中间三人未再外出,一直在台球室玩到晚上7时左右,然后三人又出来步行去嫘祖公园、职教公寓、洪河公园转圈玩,玩到夜里11时30分左右,三人又去杨高附近的路边喝酒到7日7时左右。
12月7日凌晨7时左右,三人又去职高后面的公园玩,直到下午1时30分左右接到疾控中心流调人员电话后,三人才步行去柏汇酒店去隔离。期间未戴口罩,下午3:20分三人已在柏汇酒店隔离。
23.魏某某,12月4日23:09至12月5日11:52,从苏州乘坐K1048车(02车0057座)到达漯河火车站。
12月5日11:53至12:10出漯河火车站。12:11至12:30步行到过漯河汽车站,12:31至14:29一直在漯河汽车站等车。14:30左右乘漯河至五沟营的15路公交车于15:30左右到柏苑办事处下车,15:45步行回到家中,后一直未外出。
12月6日在家一直未外出。
12月7日在家一直未外出,18:00到达佰汇隔离。
24.李某某,2021年12月5日02:18分从南京乘坐k1048次列车(02车厢0068号),于当日11:52分在漯河火车站下车,下车后拼车,车牌号,豫QDM681,同乘共7人,13:00左右回家到村口下车回到家中。下午在家未外出。
12月6日在盆尧莲花池坑塘钓鱼。
12月7日11:30分骑电车去大李小学接二儿子放学回家。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来源:周口广电融媒、天中晚报、扶沟融媒、新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