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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凉山州德昌县职中)

在6.26禁毒日到来之际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德昌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到德昌县职业高级中学开展法制进校园暨6.26主题活动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对本院提起…

在6.26禁毒日到来之际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德昌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到德昌县职业高级中学开展法制进校园暨6.26主题活动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对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董某某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德昌职业高级中学的300余名师生“零距离”接触到一场生动、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增进了全校师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提高了他们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凉山州德昌县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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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早上9:40分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被告人董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在德昌县职业高级中学阶梯教室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在法庭上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针对董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出示了大量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利用发表公诉意见之机,阐释了什么事毒品、毒品的危害以及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呼吁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四川省德昌职业高级中学(凉山州德昌县职中)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董某某现身说法,向师生讲述了吸毒、贩毒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痛苦和危害,告诫同学们珍惜现在,好好读书,不要像他一样再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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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庭对董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董某某之前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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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中的同学们告诉笔者:“这样的活动形式让我们从真实、直观的从案件中学习到禁毒法律知识,认识到毒品带来的危害,作为中职学生的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姜椋倍)

来源|凉山彝州新闻网

编辑|王雪利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重点公办职业学校-铁路|高铁|航空|计算机|护理-重点职高学校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bxtd.com/post/12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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